尚七网4月3日讯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教政法〔2016〕1号)、《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的通知”精神,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制定了《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3月28日下午,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在办公楼326会议室召开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动员会。韦永恒副校长出席会议,学校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办(校办)主任韦茂斌主持。
会上,党办(校办)副主任言秀华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的背景、制定依据进行简要说明,并从指导思想、活动目标、组织机构、活动步骤、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六个方面作了详细的任务分解。随后,与会人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方案中的相关内容提出中肯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韦永恒副校长最后作动员讲话。他强调,依法治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要求,是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韦副校长要求全校各部门、各学院要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为契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依法治校当做推进学校内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和加强内涵建设的重要工作来加以实施;强化责任,保证质量,按照方案要求,分解任务指标,健全和完善各项内部治理制度;总结提高,凝练特色,在创建工作中,全面总结学校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广泛宣传,不断推动学校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