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1 10:12:37来源:七考网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浙江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1年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1浙江法考客观题考区设置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我省在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等11个市均单独设置考区。报名人员可选择任一考区进行报名。
2021浙江法考主观题考区设置
我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考区,将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由省司法厅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设置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