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6 13:53:58来源:转载
2021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21年4月举行。根据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与《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0〕2号),为了做好福建考点的考试组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考条件
报名对象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可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考试时间
2021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福建考区的考试定于2021年4月24、25日进行。考试科目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均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4轮依次进行(附件1),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由学校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文件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者内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护士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从2011年起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取消护理学(初级士 ,原专业代码003),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202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护士考试全面实施人机考试,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6轮依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