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4 16:24:02来源:尚七网综合
一、注册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护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条件,未输申报注册者;
2、获得《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参加全国统一护士执业考试,参加成绩合格者;参加2003年度的卫生专业(护理)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并由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者(不含第二学历);
4、再次注册人员产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首次注册和上看度再次护士注册的护理专业人员;
5、工作单位调动,未办理变更手续者。
二、注册提交证件:
首次注册: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2、近期健康体检证明;
3、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四张;
4、本人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单或卫生专业(护理)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工作单位岗位证明。
7、合同护士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交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再次注册:
1、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
2、工作单位证明及年度申请人全面考核(德、勤、技、能、无差钽事故)合格证明;
3、提交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4、合同护士除上述证件外,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中断5年护理岗需提交用人单位出示的护理岗位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还需提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参加护理岗位临床实践三个月,经考核合格书面证明。
6、申请连续注册者应在注册有效期前60日向注册机关申请注册。
三、注册程序与分工
1、个人提出申请,单位集体申报;
2、按《天津市护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天津市卫生局负责二级以上医院及市直属社会办医单位护士连续注册。区、县卫生局中负责一级医院(包括职工医院、工厂保健站、诊所、)区属社会办医单位的护士连续注册;
3、市局直附属医院直接报市卫生局输其他单位报各辖区卫生局,由区县卫生局统一上报市卫生局办理;
4、办理注册同时上交注册软盘及注册人员名单。
5、护士注册有效期二年,注册年度为双数年,单数年输首次执业注册。
四、收费标准:根据津卫物价(1995)第217号《转发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护士注册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护士注册收费标准:护士首次注册8元,再次注册4元。
五、审批时限:注册机关应在受理注册申请后30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