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七网7月21日讯 7月12日上午,“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内地高校调研座谈会在深圳大学办公楼201会议室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港澳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研究室主任刘淑强,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研究室巡视员潘小达,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研究室副处长王华楠,中国政法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许兰,中国政法大学港澳台项目官员张丽,我校党委书记刘洪一,党委副书记范志刚,副校长王晖,党政办、社科部、法学院、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学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部以及校友联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是由中国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于今年6月1—2日在北京共同发起成立。联盟的成立将促进三地法学教育领军高校间的交流与合作。借助联盟平台,成员院校将共享法学高等教育先进的理念、成功的办学经验、优质的教育资源。联盟将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培养理念,以创新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为己任,通过整合知识教育和实践教育,为国家培养大批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视野的法治人才。
刘洪一代表深圳大学对各位调研组成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他说,我校创办于1983年,在教育部、广东省和深圳市的大力支持下,用最短时间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体系,成为一所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学。我校毗邻港澳地区,具有与港澳地区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交流和合作的独特地缘优势及明显的便利条件。建校以来我校就充分认识到港澳工作是国之大事,为此,我校充分发挥地缘优势、人才智力和学科优势,做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践工作,目前已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同时也遇到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他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我校的港澳法学工作更多的支持。
王晖汇报了我校与港澳法学院校开展交流工作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建校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港澳法律尤其是香港基本法的教学研究工作,在内地高校中较早关注开展与香港法律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历史积淀深厚。第二,我校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自2009年7月成立以来,在与港澳法学院交流平台建设和功能发挥上取得了长足进步,形成了有一定特色和优势的工作机制。第三,港澳法学专业学生培养情况。第四,工作体会和今后的工作设想及建议。
李飞主任对我校在“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上所做的贡献给予高度肯定,对法学教育交流合作的工作成果给予赞扬。特别强调了“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旨在汇集内地、港澳法学教育院校间的交流与合作,共享法学高等教育的先进理念、成功的办学经验、优质的教育资源。联盟要以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为己任,致力于中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学科体系建设、理论体系构建,为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做出积极贡献。他希望深圳大学继续发挥好地缘优势、人才智力和学科优势,克服困难,为港澳法学工作做出更多的贡献。
座谈会上,各法学专家就法学教学、博士点申报、海外招生、人才培养、教师的学术成长等问题,与调研组成员进行了意见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