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01 13:11:06来源:转载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 2020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0〕40 号)和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完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关制度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8 号)文件精神,现将浙江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10月31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2:00-4: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日
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考点分别设在省直、各市和县(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2. 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二)已获得某一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即“增项”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
(三)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若以后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脱产学习的时间不累计)。具体专业细分见报名网上提供的“专业对照表”。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报考全科的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报考相应专业的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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